湖北省自2016年1月1日起,将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扶助。省政府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》指出,对于失去独生子女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以上、需要通过辅助生殖技术(如试管婴儿)实现再育的困难家庭,将提供最高3万元的补助金。这项新政旨在为这些家庭提供实际的帮助,尤其是在**代生**方面。记者了解到,我省出台这项新政,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扶助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定义为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,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。根据《通知》,从明年1月1日起,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,其特别扶助金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;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。此外,对于女方年满49周岁、独生子女已故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,还将一次性发放1万元的抚慰金。对于有再育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夫妻,若女方年满35周岁且需要实施辅助生殖技术,将获得累计不超过3万元的再育补助金。这项补助政策有望减轻家庭在**代怀**方面的经济压力,甚至可能帮助他们实现生下**双胞胎**的愿望。据悉,根据该《通知》,自2016年1月1日起,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城乡扶助金标准将统一。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,其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;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,并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。同时,还将建立一次性抚慰金制度。此外,对于女方年满35周岁、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,将给予累计不超过30000元的再育补助金,这有助于降低**代生费用**,也可能为家庭带来希望,例如**代怀生男孩**。